【誠心的建議】
旅遊要素的組成不外乎食、宿、交通、門票、適切的行程安排及令人得以信賴的服務團隊。鳳凰旅遊郵輪團以精質旅遊為出發點,歷年出團人次達數仟人以上,豐富的實務操作經驗,不斷地精益求精,才是您的最佳選擇!
【遊輪行程之訂位變更、取消及罰則】
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本公司將依各協力商之要求,為您預付此趟旅程的旅館、餐廳或機票等費用。因受限於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之條件,其中對「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就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第十三條有關「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之條規款定而言,遊輪均不適合之。故甲、乙雙方同意放棄與解除定型化契約第十六條文之規定,並於第二十一條規定(其他協議事項)中,另外簽立此特別協議書,以作為本旅遊契約之一部分,雙方完全同意遵照以下各項公告:
●前75天以上取消者,將沒收全額訂金30,000元為取消費用。
●出發前74-57天以上取消者,將沒收全額團費之50%為取消費用。
●出發前56-15天以上取消者,將沒收全額團費之75%為取消費用。
●出發前14天(含14天內)取消者,將沒收全額團費為取消費用。
●若有訂位變更或取消,均以書面上,標示日期、內容等正式通知方為有效,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
●若遇到本國及外國之例假日,應提前至假日前之工作日通知,以符合國際遊輪公司取消日計算之規定。
【遊輪訂位入名單規定】
●需於出發前36天以上提供正確名單及分房(同護照上之正確英文姓名)。
●旅客為雙重國籍身份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遊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
●遊輪艙房都以二人一室為主,如欲需求三人艙房或四人艙房,歡迎來電洽詢。
●若未於以上期限內提供正確護照及簽證資料,而造成旅客無法順利登船,遊輪公司及本公司概不負責。
【遊輪旅遊需知】
●遊輪的艙房每個人都要算佔床。
●根據遊輪公司的規定:以出發日計算,禁止『懷孕滿24周的婦女,以及未滿6個月以上的嬰兒』登船。
●依國際公法及慣例,船長有權因航行及旅客安全等因素,改變航程或取消靠岸。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本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遊輪公司安排航線時,氣候及適航與否為重要指標;地中海區域是少數航行全年度的郵輪航線,為全年度皆適宜的行程,至於風浪大小需視當航程天候狀況,同時,亦因個人感受而有所不同。
●港口的途經順序、抵達啟航時間均為參考訊息,具體信息以遊輪實際行程為主。
●遊輪旅遊行程中,每天遊輪的開航時間都是準時的,遊輪需按時開航,故若貴賓在集合時未能準時回船,請恕遊輪無法在原地等候,而之後貴賓所衍生的所有費用(交通費、住宿費...等)需自行負擔。
●遊輪相關設施開放及營運時間,皆以遊輪日報為準。
●如果您需要在船上或岸上使用輪椅,必須自行攜帶。船上備置輪椅只供緊急情況下使用,在航行期間不得使用。
●所有未使用的移動性裝置(包括電動代步車)都必須停放在客房內。供閣下參考,標準客房的門寬為22英吋。部分港口要求遊輪在離岸位置停定。於此情況下,乘客需要乘搭小艇或接駁船登岸。
●為保所有相關人士的安全,任何乘客及移動性裝置如需要使用23公斤或以上的實體吊重力,將不可登上/離開接駁船。
●舷梯位置、岸邊設施、接駁船的移動、天氣及潮汐情況可能不允許接駁船登岸。主管人員會考慮所有相關人士的安全情況,而決定是否允許乘客登岸或登上接駁船。
●如因上述情形而導致乘客無法登上接駁船或登岸,不會就未能登上的港口向乘客發放退款或現金抵免款。
●遊輪相關設施開放及營運時間,皆以遊輪日報為準。
●在遊輪上,艙房內禁止使用所有非遊輪公司提供的電器用品,故如需要冷/熱開水,請自備容器,可前往遊輪上的自助餐廳取用。
●繳交的船艙費中,遊輪上的服務項目: 船艙住宿費/遊輪航行交通費/所有餐廳之餐點提供(但不含單點飲料費及訂位餐廳)/船上的娛樂表演活動及遊樂設施。
●船艙費中並不包括:個人醫療費用/船上服務費及私人消費的項目,如酒類及非酒類飲料/洗衣費/電話費/沖洗相片/SPA、美容/網路/艙房內所提供之瓶裝礦泉水飲料等費用。
●信用卡:請於登船報到櫃台辦理信用卡授權(VISA/萬事達卡/美國運通卡),在航程結束前午夜,您會收到消費帳單及明細,核對無誤即可下船,您的一切費用將自動從您的信用卡上扣除,相當方便。
●現金:您也可使用現金(美元)結帳,如您選擇現金付款則必須於登船報到櫃台支付美金300元保證金/每人(依當時船上公布為主),如果不使用信用卡授權,也不支付美金保證金,屆時將無法登船。此將用於支付遊輪上之消費實支實付,航程結束前一天,請自行於遊輪公司規定之現金結帳地點或客戶服務櫃台,結清所有消費帳款。
●遊輪上的早餐,可以到主餐廳或是自助餐廳享用豐盛的早點,或是選用艙房服務,在房間內享受兩人的世界。
●遊輪上精緻的午、晚餐,無論是主菜或是開胃菜、甜點,皆可隨心所欲。每天的菜色都有不同的變化。
【搭機規定及行李托運規定】
●每一件託運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行李超重部份則需另加收費用(以機場計價為主)。
●航空公司均不免費提供託運行李的服務,但團費均已包含第一件行李託運費,但如有在國內線航班需託運第二件行李,則第二件行李托運費必須自行付費。
●旅客攜帶上機的隨身行李內,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 c.c.),還需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 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關於孕婦的搭機規定】
●航空公司規定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之孕婦與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不得搭機。亦不接受多胞胎且懷孕32週以上的孕婦搭機旅行。
●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懷孕28至36週),以及多胞胎距離預產期12至8週(懷孕28至32週) 孕婦,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十日內填具適航證明 (MEDIF),並請於起飛48小時前打電話預訂。
【旅館設施】
●床位設備:房間之床位大都是以兩張床為主。如為渡蜜月之旅客,有一張大床之需求,請事先向您的業務提出,本公司將會先行向飯店提出需求,但因大床有限,須視飯店 最後安排房型為主。
●3人同房者:大多數房型依法不得加床。團體房皆以雙人房為主(2張雙人標準床),每房入住人數為2~4人,將以標準雙人房型方式安排(無法加行軍床)。
●歐洲地區嚴格實施煙害防治法,所有飯店、餐廳及冷氣空調室內嚴格盡止吸煙及相關產品。
●歐洲國家因重視環保,故不提供牙膏、牙刷、拖鞋等個人衛生用品,請旅客自行攜帶。另旅館內皆配有浴巾、毛巾、肥皂、洗髮精、沐浴乳等備品。
【特殊餐食】
飯店或餐廳用餐:
●歐洲飯店早餐以美式早餐為主,一般用餐時間均自早上七點開始,為方便團體服務,團體旅客用餐時間及地點可能會被安排與個人訂房旅客分開。
●午、晚餐部份以中、西式混合使用為標準,並安排享受當地風味餐,惟中式餐食受限於各國食材與廚師手藝,無法如台灣餐廳般提供豐富菜色變化,敬請諒解。
●享用自助餐請量力而為,因歐洲生活步調較慢,敬請耐心等候,餐廳人員隨時會補上,因歐洲的自助餐並非吃到飽,餐廳會針對用餐人數給予一定份量餐食,外帶食物或以自備水壺盛裝開水或飲料等行為有失國際禮儀。
●一般西餐除了餐桌水外,大多數餐廳均不提供礦泉水及飲料,若有需求敬請自費購買(一般餐廳飲用水皆視同飲料,如同咖啡、茶等均需另外付費)。
●旅程行進中常有不可抗拒之因素,若有影響用餐時間,敬請見諒。建議您可自行準備一些小零嘴,以便不時之需。
●海外對素食的定義與台灣大不同,例如蔥蒜薑仍被視為蔬菜,奶蛋亦視同素食,有些國家甚至將魚類歸類為素食,針對上述文化差異可能造成飲食之不便,敬請素食者諒解,並建議自備素泡麵或罐頭等以備不時之需。另為配合團體備餐,如有鍋碗瓢盆不可沾觸葷食之需求,恕難依此辦理,尚祈見諒。
●如貴賓有任何餐食特殊需求,如素食、蛋奶素、不吃牛或羊,或飛機簡餐須代訂兒童餐、水果餐等,請於報名同時告知您的服務專員。
【服裝】
氣候與溫度
●除緯度較高的北歐或瑞士高山地區之外,歐洲大部分地區屬於溫帶地中海性氣候或大陸性氣候,夏季炎熱乾燥,但早晚溫差較大,仍需準備輕薄保暖的防風夾克或風衣以備不時之需。冬季平均氣溫約3℃,最寒冷時溫度可能降到0℃以下,敬請準備厚外套、手套及圍巾。
●歐洲冬季時室內與巴士均提供暖氣,溫度較高,加上近年來氣候變化較大,有無日照之溫差可達5-15度,建議出發前可參考旅遊目的地之氣象資訊,並以『洋蔥式穿法』準備衣物-內層衣物以輕量舒適、吸濕排汗為主,如衛生衣、發熱衣,中間層可視情況添加毛衣或針織衫,最外層則穿上保暖防風的羽絨衣或厚大衣。
●歐洲冬季氣候多變,下雨機率較高,建議攜帶雨具或防水外套。
●歐洲許多觀光景點巴士僅可停在外圍,建議穿著舒適好走的步行鞋。
●參加遊輪假期通常基本應該準備的衣物有三種:在船上全天可穿著輕便的服裝或運動服。
●白天岸上觀光行程或自由活動時所準備的旅遊服裝(請依季節溫度變化準備)
●每天船上晚餐的服裝準備建議:
◎非正式服裝之夜男士可穿著有領子的襯衫或休閒便服(勿著短褲、拖鞋),女士可穿著褲裝或洋裝。
◎正式服裝之夜(包括船長歡迎酒會、主題晚宴和船長惜別晚宴)女士穿著晚禮服或裙裝,男士應穿著晚禮服或正式西裝打領帶。
◎進入健身房時,基於健康及安全考量,必需穿著軟底運動鞋以及舒適的衣服。
◎請自備泳衣。
●每天之氣候預測及服裝建議請參照每日行程表
【
護照及簽証辦理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護照申請注意事項:
●身分證正本(滿14歲者,須先申請身分證才能辦理)。
●2吋彩色照片白底、半年內大頭照2張(頭頂至下巴介於3.2公分-3.6公分之間)
●14歲以下須附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效期,以及父或母親身分證正本(若婚姻關係正常)。倘若父母離異須附戶籍謄本正本(載明監護權歸屬)及監護者之身分證正本
●男性36歲以下者另附退伍令正本。首次申請者需至戶政事務所作人別確認再由旅行社代送。
●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更詳細的護照辦理事項請參考http://www.boca.gov.tw/passport/index.html←請點我。
簽證注意事項:
●凡參加遊輪旅遊團者,須遵守各國法律,並持有有效護照及簽證。如因個人理由或簽證及護照問題,遭某一國家拒絕入境,或被拒絕登船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旅客若因自身問題而被拒絕入境或拒絕登船者,其旅費恕不退還。若因此所需額外費用,如交通安排、住宿等須由其個人負責。
●旅客需委託辦理簽證者,請提早作業。
●另依據歐盟規定,若攜帶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前往申根區時,父母不同行一方或父母皆未同行者,須攜帶義大利簽證處規定之父母同意書及英文戶籍謄本(申請戶籍謄本,需6-7個工作天,並需帶護照影本,至戶政事務所),以便當地海關檢驗。
●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
●免簽證適用於所有載明持有人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普通護照。外交護照以及公務護照持有者,應於前往歐盟前向目的地的會員國確認其護照之有效性。免簽待遇不適用於未載明持有人身分證字號的台灣護照。
●六個月內每次停留期間不超過90天。
【ETIAS 計劃】
歐盟宣布,「ETIAS 計劃」歐洲旅行信息和授權系統延至2025年中開始實施 。包括台灣在內,(持台灣護照)可免簽入境歐盟地區的旅客,2024 年 1 月 1 日起,前往歐洲旅遊都必須事先申請 ETIAS。18 歲至 70 歲之間的旅客申請費用為 7 歐元,18 歲以下或70 歲以上的旅客免費。 無論年齡,每位旅客在抵達之前都需要取得 ETIAS 才能入境,使用有效期限為 3 年。目前已上架之歐盟國旅遊產品,自2024年1月1日起,皆未含ETIAS費用。
【緊急求助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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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撥打方式為(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專線」電話800-0885-0885(諧音「您幫幫我、您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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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緊急聯絡電話0800-211-734、(02)2349-1691(上班時間)、(02)2749-4400(非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