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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團遊專案~坐牛車遊蚵田、舊山線鐵道自行車暢遊,多國料理澎湃早午餐吃到飽住台中鳳凰酒店2天($3988買一送一現金價,送采蚵和鐵道自行車票市值600/人)

 出發日期:  

  團費 NT$起 

團號: TWT220925C

行程特色
【鹿港老街】鹿港老街位於彰化縣鹿港鎮南端,瑤林街與埔頭街、大有街一帶古厝林立的鹿港古蹟保存區。「一府二鹿三艋舺」,清領時期鹿港為中台灣重要對外經商港口,與福建泉州蚶江港對渡,商船雲集、貿易繁盛,曾為台灣第二大城。
【鹿港桂花巷藝術村】早年這裡俗稱烏魚寮,在日治時期是讓在地的官員及學校老師所使用。於98年整修完成,並結合在地的文化元素,把這裡打造成一處充滿文青的藝術家創意平台,同時也開放讓旅人來這裡漫遊玩樂,這裡不定期會隨著季節有不同的裝置藝術。
【和興青創基地】位於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和興派出所後方,共有8棟建物,其中2棟為2層樓,佔地約1,377 平方公尺,合計10個空間,基地還留存著日治時期的木造建築與一對洗石子門柱,也有扣合傳統意象的公共藝術品,站在二樓天橋上更可清楚欣賞到古色古香的甕牆之美
芳苑【潮間帶采蚵】搭乘牛車遊蚵田,導覽潮間帶生態!耙蛤蜊品嚐鮮蚵,捕魚抓蟹真正讚!行程內容:全程2-3小時,含濕地挖文蛤、烤鮮蚵、蚵園巡禮、抓蚵螺、舞動和尚蟹、烤鮮魚、魚綱捕魚...尚有多項玩樂,會令你大開眼界呦!
【芳苑濕地紅樹林海空步道】可近距離欣賞紅樹林景色及豐富的濕地生態。海空步道擁有觀夕平台、賞鳥亭及底棲環境觀察平台,沿著海空步道走至芳苑海堤,全程參觀步行時間約一小時
【立康健康養生觀光工廠】立康健康養生觀光工廠佔地面積3000坪廠房之立康健康養生觀光工廠,提供三十台遊覽車停車位。有現代化生物科技製程參觀,也有真偽藥材辨識與古代皇帝養生保健聖品\\---龜鹿二仙膠的各項記載說明,還有三義木雕藝品展示與中草藥植栽區、財神瀑布景觀區和中醫藥學博物館等。
舊山線鐵道自行車舊山線Rail Bike的魅力,擁有電力輔助系統,不用踩得滿身大汗,用單車速度細細欣賞的景色,充滿悠閒美感。勝興車站建築的榫接、龍騰斷橋的磚拱與線條、內社川橋橫跨在兩山間的壯麗、大安溪鐵橋與大甲溪鐵橋那力與美的鋼鐵線條,以及3到6號連續隧道的光影,一直到現在,這段鐵道依舊被許多鐵道迷視為藝術精品。
◆【台中鳳凰酒店入住台中鳳凰酒店最大的亮點,莫過於超澎拜的自助早午餐了!早午餐的選擇非常澎拜,提供台、日、韓、泰、西式等多國料理,品項之多元根本就是午晚餐的等級!

本行程為【悠遊團旅專案】現金優惠價,每團需 15 人以上成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20日宣布,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維護旅遊防疫安全,配合指揮中心宣布放寬旅客參加旅行團須接種第3劑疫苗,未施打3劑疫苗之旅客,可以48小時內之快篩陰性證明倘全團為特定人員,例:親友旅遊、員工旅遊等等,則不受須打完3劑之成團限制。

報名服務專線02-2537-8202 客服專員:李慧容 小姐  ann.lee@phoenix.com.tw
報名服務專線02-2537-8220 客服專員:許峻豪 先生  riku.hsu@phoenix.com.tw
報價
◆團費:3988 買一送一
0~2歲嬰兒每位300元
※此為悠遊團遊專案,恕無小孩及不佔床價格
※單人入住需補單人房差1600元
※入住三人房,第三人1994元
團費包含:
※交通:二日全程遊覽車
※門票:芳苑潮間帶采蚵350/位。(此為贈送不參加者視同放棄)
※車票:舊山線鐵道自行車250/位(此為贈送不參加者視同放棄)
※膳食:共一餐(一早餐)。飯店早午餐吃到飽(用餐時間二小時)
(飯店早餐視政府及飯店內部防疫規定決議是否開放,若不開放內用,飯店人員將會安排餐盒供房客享用)
※住宿:飯店一晚住宿(兩人一室)。(飯店的公共設施依飯店開放的使用規定為主。)
※兩百萬旅行責任險+20萬元意外傷害醫療險(實支實付)

團費不包含
※專業導遊小費:每位$200元。
※以上報價不包含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費…..等。
※飯店內: 洗燙衣服務、電信收費、mini bar、三溫暖、SPA…..等。(依飯店收費規定為主。)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活動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01 台北火車站集合出發—鹿港小鎮散策—鹿港第一市場午餐自理—芳苑濕地紅樹林海空步道—芳苑【潮間帶采蚵】—台中鳳凰酒店

符號表示:★表含門票 ◎表下車參觀 未標示者表行車經過

7:00台北車站南一門集合
7:15 出發往彰化
10:30~【鹿港老街】鹿港老街位於彰化縣鹿港鎮南端,瑤林街與埔頭街、大有街一帶古厝林立的鹿港古蹟保存區。「一府二鹿三艋舺」,清領時期鹿港為中台灣重要對外經商港口,與福建泉州蚶江港對渡,商船雲集、貿易繁盛,曾為台灣第二大城。穿梭在鹿港老街巷弄間不時可見古樸的閩式廟宇、街屋,見證老街昔日的風華與發展脈絡。現在的鹿港不只有傳統文藝,更有著新時代藝術家的部落生態群,新舊之間融匯出更多元的文化樣貌,透過這次的鹿港行程,這個我們熟知卻又不太熟識的百年古鎮,正在一點一點的向我們透露它逐漸蛻變的神秘魅力。
【鹿港桂花巷藝術村】早年這裡俗稱烏魚寮,在日治時期是讓在地的官員及學校老師所使用。於98年整修完成,並結合在地的文化元素,把這裡打造成一處充滿文青的藝術家創意平台,同時也開放讓旅人來這裡漫遊玩樂,這裡不定期會隨著季節有不同的裝置藝術。
【和興青創基地】位於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和興派出所後方,共有8棟建物,其中2棟為2層樓,佔地約1,377 平方公尺,合計10個空間,基地還留存著日治時期的木造建築與一對洗石子門柱,也有扣合傳統意象的公共藝術品,站在二樓天橋上更可清楚欣賞到古色古香的甕牆之美,這裡是伴隨許多鹿港民眾成長的重要生活記憶,穿過基地裡的行人徒步區,彷彿走進時光隧道,回到美好的童年。
12:00 午餐:鹿港第一市場自理
13:00【芳苑濕地紅樹林海空步道】可近距離欣賞紅樹林景色及豐富的濕地生態。海空步道擁有觀夕平台、賞鳥亭及底棲環境觀察平台,沿著海空步道走至芳苑海堤,全程參觀步行時間約一小時,為紅樹林、潮間帶與濱海生態環境的主要參觀路線。芳苑紅樹林濕地位於二林溪出海口,海水和溪水泥沙匯聚交會混和,形成黑色髒污感的泥沙混和沙灘,因而有「黑色大地」之稱。走在步道處處是驚喜,退潮時可以近距離觀察到萬歲大眼蟹、彈塗魚與海茄苳、水筆仔為主組成的紅樹林,運氣好的時候,還可在賞鳥亭看到小白鷺、黃頭鷺等鳥類。
14:00 芳苑【潮間帶采蚵】
搭乘牛車遊蚵田,導覽潮間帶生態!耙蛤蜊品嚐鮮蚵,捕魚抓蟹真正讚!
行程內容:全程2-3小時,含濕地挖文蛤、烤鮮蚵、蚵園巡禮、抓蚵螺、舞動和尚蟹、烤鮮魚、魚綱捕魚...尚有多項玩樂,會令你大開眼界呦!
活動需自備商品:帽子、毛巾、拖鞋
***很重要***小朋友請穿著有包覆性的涼拖鞋或雨鞋
每天的潮汐時間不同,有必要會行程調整來配合出海的時間。
16:00~17:30  往台中入住台中鳳凰酒店
▲以上行程所載明時間僅供參考,如遇道路交通管制或壅塞等不可抗力因素,抵達及回程時間可能視狀況彈性調整。
▲為保持行程上的順暢及完成性,以上表定停留時間也將隨現場狀況臨時調整,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餐食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02 飯店設施-雅聞香草植物工廠—舊山線鐵道自行車—立康健康養生觀光工廠—台北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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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備註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本行程採鳳凰旅遊獨立出團。
◎每車須達15人以上方可成團(出發前7天客服人員會告知確認是否成團)。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車位編排原則為依旅客報到之先後順序,若需調整座位請於出發當日自行與同車旅客協調換位。
◎飯店休閒設施使用時間和收費與否因飯店而異,請以各飯店公告為主,旅客請依飯店公告使用各項休閒設施。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部分活動須配合場地梯次安排,故行程順序或有調整調換,實際行程順序將依領隊現場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為保持行程上的順暢及完成性,以上表定停留時間也將隨現場狀況臨時調整,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前往下一站會合。
本商品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若因實際出發後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
素食/特殊餐食旅客請告知備註。
因保險問題,套裝旅遊之旅券限本人使用,如欲轉讓他人使用,請與本公司服務人員聯繫。
旅遊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
 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
 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旅客取消事項:
 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定型化
 國內旅遊契約書】(
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
 加註外,均適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訂購後,本公司將依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精神保障您的權益,請確實詳細閱讀。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