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in

櫻花季》山花浪漫踏青趣~賞花、健行、泡湯2日(Xpark水生公園、拉拉山、石門水庫)

行程特色
  • 櫻花季:
    • 中巴陵櫻木花道
    • 恩愛農場
  • 山花爛漫:
    • 拉拉山:遲開的山梅、含苞的桃花、山林中不知名的野花,飽滿的芬多精加入花的香甜,是最讓人迷戀的味道
    • 石門水庫:初春的季節,櫻花、杏花、梅花次第開放,白如雪、粉如霞、紅似火……
  • 輕度健行,走訪拉拉山75公頃千年巨木林區
  • 泡湯:碳酸氫鹽泉,舒適小憩
  • XPark 水生公園:全台首座國際級水族館(日本橫濱知名海生館「橫濱八景島海島樂園」海外分館)。
  • 美食:
    • 拉拉山農家菜:新鮮食材古早味,讓人懷念的味道
    • 石門水庫鮮美活魚餐
  • 6人成行,每週一四五六日出發(6人~使用福斯T5/T6 VW8人座車/9人座車)。
  • 全程專業領隊隨行服務
報價

◆費用包含

  • 全程交通(依人數選擇車型,最少6人成行,使用福斯T5/T6 VW 8人座車/9人座車)
  • 飯店皆為兩人一室 (如單人住宿需補房差1000)
  • 餐食:第一天晚餐及第二天早餐、午餐
  • 礦泉水每天每人一瓶
  • 200萬履約責任險+20萬醫療(實支實付)
  • 司機、領隊人員服務費(小費)


◆費用不含

  •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費…等。
  • 非行程表列,個人額外參加的自費項目。


◆如需加購各站往返桃園高鐵車票,敬請參考下列票價.

起訖車站 南港 板橋 桃園 新竹 苗栗 台中 彰化 雲林 嘉義 台南 左營
全票票價 320 208 - 208 448 864 1072 1248 1472 1904 2128
孩童/敬老/愛心票價 200 130 - 130 280 540 670 780 920 1190 1330
鳳凰貼心服務
行李束帶
鳳凰用心 品質有保障
小費全包制
01 台北車站—桃園高鐵站—中巴陵櫻木花道—拉拉山神木群(輕度健行)

符號表示:★表含門票 ◎表下車參觀 未標示者表行車經過

08:00集合於台北車站東三門。前往桃園,08:50第二集合點:桃園高鐵站(若無人上車則不停靠)。
專車前往◎中巴陵櫻木花道,感受粉色浪漫。初春的季節,拉拉山的植被剛被春風喚醒,滿目青翠。櫻花的粉嫩在青山映襯下更顯分外嬌艷。拍照囉,看人面櫻花相映紅……這一處是當地住民私人種植的櫻木,免費開放給大家參觀。請愛惜花木,也要避免大聲喧嘩。
午餐安排在地農家菜,新鮮食材古早味,正是最讓人懷念的味道。午後前往◎拉拉山自然保護區,在神木群區健行,深山裡遲開的山梅、含苞的桃花、各色不知名的野花,山林中飽滿的芬多精加入花的香甜,是最讓人迷戀的味道。拉拉山神木區是全台最大面積的紅檜樹林,有眾多樹齡在五百年至三千年左右的神木,目前被標識的共24棵(其中17、23、24號巨木間步道尚未開放),實際會走訪到21棵。管它三七二十一,Let's   go!拉拉山神木區的步道大多都是平緩的坡道,走完全程約1.5~2小時,屬於輕度健行,老少咸宜。(如果腳力實在有限,可在12號神木處休息區停歇。)

貼心規劃
拉拉山神木群步道健行,走訪21棵神木,平緩坡道步行2小時,消耗卡路里約700~800 大卡,輕松愉快跟體脂肪 Say Good Bye!
行車距離
台北車站—(41km,約43分)桃園高鐵站—(83km,約2小時)中巴陵櫻木花道—(9km,約21分)拉拉山神木群—(15km,約35分)下巴陵停車場

餐食早餐:X 午餐:農家特色料理(中式合菜) 晚餐:飯店內晚餐
 
02 拉拉山(恩愛農場賞櫻)—石門山溫泉泡湯—石門水庫(賞花)—XPark水生公園—桃園高鐵站—台北車站
line
行程備註
貼心叮嚀
  • 山林健行,請著輕便服裝、運動鞋、攜帶禦寒衣物、雨具等。
  • 泡湯為露天風呂,請自備泳衣、泳帽。
  • 於花間行走請款步慢移。愛花之心人皆有之,請切勿攀折、摘取。
  • 請依個人身體狀況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等。
  • 車上為公共密閉式空間,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參與行程,感謝配合。

【注意事項】
  • 賞花行程為大自然景象,會因當年季節、氣候與溫度的關係而產生影響。賞花行程無法保證賞花的種類及花開程度,敬請見諒!讓我們以平和的心態等待造物主恩賜的美景。
  • 本行程6人(含)以上即可成團(出發前二日給予行前說明會資料)。
  • 價格如有調整,以鳳凰旅遊網站公告之價格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 若遇天氣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取消規定】
  • 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14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定型化國內旅遊契約書】(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 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加註外,均適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將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通知日以上班日為基準》
  1.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