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制小團:4人成行,品味寶島,隨揪隨走,自在漫遊!
豪華商旅:BENZ VITO 九人座車舒適出遊,是頂級旅遊專車的首選車款!
輕鬆出遊:省去自行安排交通的時間,輕鬆玩遍武陵、福壽山等景點!
優質享受:安排2023開幕全新住宿~福壽山國民賓館,全館設有暖氣空調、房間內陳設以木紋家具呈現溫馨舒適感,寢具採用羽絨被及軟硬適中床墊,,浴室採乾溼分離,使用TOTO免治馬桶。
福壽山和武陵農場位於台灣的中心,需跨越 3000 公尺以上的群峰方能前往。由專業司機帶你上山,感受四季美景,享受怡然自得的踏青時光~
◎【武陵農場】,以春之花海、夏之果蔬、秋之楓紅、冬之瑞雪,讓古人的桃源夢境,真實呈現,四時皆美,是武陵的名氣,尤以秋天楓紅和春天櫻花最為著名。
武陵之美四季風采:1月~2月賞梅花、臘梅,2月賞櫻花,3月賞桃花,3月中旬~4月賞梨花、李花、蘋果花,5月賞紫藤、玫瑰,6月~8月採果樂(水蜜桃),9月~10月賞山茶花、鼠尾草、波斯菊、金針花等,11月中旬~12月賞楓葉、銀杏,12月下旬~1月賞楓葉、梅花、臘梅。
►武陵是中台灣著名的賞楓名所之一,11月武陵農場的變葉植物如楓葉、加拿大黃楓、水杉、落雨松、銀杏林等都開始大爆發進行了換裝,讓農場變的像彩色世界般。(楓紅程度,依季節變化和實際天氣為準,請悉知)
◎【福壽山農場】,隨著四季更替,孕育出四時迥然不同美麗景色!四季皆有不同風采可欣賞到各式美景,楓葉、櫻花、李花等,楓紅及花朵的美麗,處處妝點著福壽山農場。
福壽山四季風采:一月雪天飛,二月讚櫻花,三月舞桃花,四月笑蘋梨,五月齊花開,六月捻茶香,七月瀲菊黃,八月覓桃香,九月品梨甜,十月秋收豐,十一月賞楓趣,十二月盈寒梅。
►福壽山農場有台灣小瑞士的美譽,自然天成的美景,隨著季節幻化出四季不同的景色。秋天是賞楓的最佳季節,楓葉逐漸從綠轉換成黃、橙、紅、紫,綠葉瞬間轉換為五彩繽紛的楓樹森林,交織出動人的絕美風景。(楓紅程度,依季節變化和實際天氣為準,請悉知)
◎住宿安排
【壽山農場國民賓館】2023年啟用之住宿區,全館設有暖氣空調、房間內陳設以木紋家具呈現溫馨舒適感,寢具採用羽絨被及軟硬適中床墊,客房內備有熱水壺並提供茶包、咖啡包,浴室採乾溼分離,使用TOTO免治馬桶、超大鏡面盥洗台、浴室暖風機等設備
(浴室提供洗髮精、沐浴乳,本館為環保旅館不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
☆歡迎直撥服務專線立即為您查詢即時車位。
報名服務專線02-2537-8220 客服專員:許峻豪 先生riku.hsu@phoenix.com.tw
報名服務專線02-2537-8134 客服專員:劉韋廷 先生 william.liu@phoenix.com.tw
◆每人團費
入住福壽山農場國民賓館 |
2人房 |
3人房 |
4人房 |
6-12歲 佔床 (含餐) |
2-6歲 不佔床 (不含餐) |
11月~12月(週一~週日皆為旺日價) |
8900 |
8400 |
7800 |
同大人 |
4900 |
◎單人房差3000元。
◎雙人房為典雅雙人房兩小床,四人房為精緻四人客房。
◆費用包含
◎車資:安排九人座賓士車,司機兼導遊人員含服務小費 。
◎餐食:早餐*1次+午餐*2次+晚餐*1次。
◎住宿:表中註明之飯店住宿-福壽山農場國民賓館。
◎門票: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
◎保險:旅行業500萬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唯15歲以下、70歲以上之旅客,保險公司只接受最高保額為250萬。
◆費用不含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費…等。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貼心叮嚀
1.台北至武陵因行經山路請依個人需求自備暈車葯或其他隨身用藥。
2.山區日夜溫差大,防曬及禦寒用品請依個人需求攜帶
3.請依個人身體狀況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等。
4.攜帶防曬乳液、暈車藥、以及能減輕太陽眩光的太陽眼鏡等
【處理規定說明】
◆本行程基本成團人數為4人,不含嬰兒。
◆行程確認單資料於出發前五日提供給旅客,因車輛調度問題車服人員資料將於出發前一日通知。
【注意事項】
◆旅客搭車時間去程及回程請準時,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旅客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前往下一站會合。
◆本商品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本商品兒童不佔床定義:3~6歲以上且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
◆若因實際出發後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
◆素食/特殊餐食旅客請告知備註。
◆因保險問題,套裝旅遊之旅券限本人使用,如欲轉讓他人使用,請與本公司服務人員聯繫。
◆旅遊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旅客取消事項:
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定型化國內旅遊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 加註外,均適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訂購後,本公司將依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精神保障您的權益,請確實詳細閱讀。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